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原北京物流协会)成立于 2003 年, 是经市商务局和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协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服务的宗旨,通过服务链接、凝聚会员、行业及政府,形成推动行业发展的联合体。经过多年的精耕细作,凝聚物流企业近200余家,涵盖了物流园区、城配、冷链、医药、快递、零售、互联网及技术等业态企业与机构。此外,经授权,我会是北京市A级物流企业、冷链星级企业、供应链服务企业等资质以及全国物流行业劳模的评估推荐机构。
协会主要定位:在物流供应链与产业链上下游搭建交流平台,加强产业间协作,促进链上企业优势互补与合作,推进我市物流与供应链领域企业高质量发展。协会主要职责与工作内容:宣传贯彻国家及北京有关政策;开展国内外交流、考察、参展与合作;组织开展会议、论坛、培训等活动;开展相关的咨询业务;搭建平台、宣传行业;参与行业标准、政策的制定;开展行业示范与贯标,引导行业自律;承接政府委托各种事宜,开展相关调研等。
协会凭借积极务实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尤其是在政策制订与宣贯、建言献策、反映诉求以及上下游对接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连续三次获评“北京市5A社会组织”,两次获评“北京市先进社会组织”。
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
会费收取与管理办法
为促进协会发展以及加强协会会费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章程》规定,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原则
1、会费标准是根据物流行业生产经营情况,既要避免给企业增加负担,调动企业入会的积极性,又要保证协会的经费来源,有利于开展各项活动。
2、本着“用行业的钱,办行业的事,加强会员服务,促进行业发展”的原则,在保障协会发展的情况下,合理支配使用会费。
二、会费基本服务项目包括:
1、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考试及购买协会出版的物流图书时享受优惠;
2、获邀参加由协会组织的各类学术研讨活动;
3、免费参加由协会组织的相关会议;
4、优先考虑在网站或订阅号上刊登文章。
三、会费缴纳标准
凡经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批准为会员者,必须履行会员义务,按期交纳会费,收取办法规定如下:
1、会员单位:5000元/年
2、理事单位、监事单位:10000元/年
3、副会长单位、监事长单位:20000元/年
4、会长单位:50000元/年
四、会费的收取与管理
1、会费每年缴交一次,一般为每年8月份。凡申请入会的单位在递交《入会申请表》,经批准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缴交本年度的会费。
2、 会费应当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协会宗旨和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3、会费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并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严格管理。
4、会费收据使用财政部印(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5、每年会费使用情况向理事大会报告,并接受监事会监督。在社会团体年检时向民政部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五、本办法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六、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协 会 领 导
会 长:林有来
秘 书 长:王毅刚
常务副秘书长:黄少阳
监 事 长单位:北京京铁实业有限公司
副 会 长单位:
北京祥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物资学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中铁现代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伊藤忠物流(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
中物华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新兴交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
北京平谷区马坊物流基地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午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铁工业有限公司
北京综合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中都物流有限公司
北京和众奥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宏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航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二商东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上药科园信海医药有限公司
北京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北京通州物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宅急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百利威物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