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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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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员”成为我国新职业工种
来源:发布时间:2022-09-30阅读次数:725返回列表>>
2022年9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网络货运员(职业编号:4-02-02-04-003)成为新职业工种。

2020年1月1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网络货运行业步入全新发展阶段,推动了道路货运数字化发展进程。《办法》第二条规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简称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网络货运经营不包括仅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
网络货运员是指在网络货运经营活动中,从事承运管理、客户服务、信息服务,并组织进行订单受理、业务跟踪、费用结算、信息处理的人员。具体工作任务包括:实施网络货运承运商管理与评估、组织网络货运业务受理与实施、进行网络货运业务结算与成本管理、进行网络货运信息审计与资质管理、提供网络货运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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