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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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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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商财务字〔2022〕16号),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为促进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含支持范围、申请条件和支持内容、申报流程三部分内容。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国家商务部与相关部委共同认定的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扩大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集聚发展。通过资金补助、以奖代补方式对我市服务外包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进行支持。包括以下10个支持方向:(1)国际资质认证。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维护、升级国际资质认证、合规认证的支出费用进行资金补助。(2)新录用人员补助。对服务外包企业新录用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员工进行资金补助。(3)培训机构培训后补助。对培训机构新培训从事服务外包业务、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给予资金补助。(4)创新研发。对服务外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取得的专利、注册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给予注册费用资金补助。(5)境外设点。对服务外包企业建立境外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进行资金奖励。(6)办公用房租赁补贴。对服务外包企业办公用房租赁费用进行资金补助。(7)离岸业务奖励。对离岸外包业务执行额增长量达到要求的服务外包企业进行资金奖励。(8)开展数字贸易。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发具备跨境交付能力的数字技术应用产品、提供数字化跨境服务解决方案项目,对研发过程产生的设备购置、软件购置(或委托开发)、技术购置费用进行资金补助。(9)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服务外包企业参与、制定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和标准进行资金奖励。(10)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案例,对获商务部认可纳入案例集的申报企业给予资金奖励。通过资金补助方式对我市在建、已完成和运行维护中的公共服务平台的实际支出费用进行资金补助,支出费用包括建设所需设备购置、软件购置(或委托开发)费用、技术购置、运行维护费用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促进我市服务贸易整体发展的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gov.cn/)”采购公告栏中进行公布。通过资金奖励方式,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以自有品牌设立分支机构(含并购吸收所在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其成员所),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以自有品牌参与权威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排名。1.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初审后上报市商务局。2.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复审,对复审通过的项目履行公示和资金拨付手续。3.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可视情况聘请中介机构开展专项监督管理工作。https://mp.weixin.qq.com/s/bO0Bp-aytCnlllHomog5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