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物流企业:
依据《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 31300-2014)、《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SB/T 10979-2013)、《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 0020-2019)、《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 0024-2019)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按照严格、规范的评估制度和程序,在全国范围内的物流各相关行业和领域,全面推动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开展各项企业评估工作。经授权,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负责北京地区各相关标准的组织初审推荐,现将各项企业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在北京市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流各相关行业和领域内的企业。
二、评估依据
A级物流企业评估的依据是《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国家标准,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的依据是《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 31300-2014)国家标准以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SB/T 10979-2013)行业标准,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依据是《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国家标准,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的依据是《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 0020—2019)团体标准、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的依据是《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 0024—2019)团体标准。各标准可向我会索取。
三、评估流程
自检→申报→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公示→通告→授牌
(一)自检。企业对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评估的类型和等级。
(二)申报。北京市有意向申报的物流相关企业向我会提出申请。
(三)审核。
1.A级物流企业评估。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初审,初审通过的,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申请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我会组织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2.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以及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所有1-5A级或1-5星级的企业均由我会初审,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申请企业,向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
(四)现场评估。
1.A级物流企业评估。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我会组织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2.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以及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申报这四项评估通过中物联评估办审核的所有级别的企业申请,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五)审定。
1.A级物流企业评估。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审定;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提交地方评估委员会审定,报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备案。
2.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及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以及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所有完成现场评估的申报材料,最后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进行审定。
(六)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
(七)通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文公布名单,并在相关媒体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八)授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向获评企业颁发评估等级牌匾及证书。
四、申报方式
本次所有的企业评估工作均实行网上申报,请企业按照需要申报的评估项目选择相对应的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待1-2个工作日后账号审核通过,企业可登陆系统选择好申报的级别和类型后发起申请,并上传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成功提交申请后,可在网上申报系统中选择打印《申请表》,并在指定的位置签字和加盖公章,报送相关评估办。企业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时,请统一使用营业执照注册号作为用户名(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请使用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用户名),密码自设。以下是各项评估工作的申报系统网址。
(一)A级物流企业评估。
http://cele.chinawuliu.com.cn
(二)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
http://sv.chinawuliu.com.cn
(三)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
http://ll.chinawuliu.com.cn
(四)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
http://gyl.chinawuliu.com.cn
(五)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
http://wlhy.chinawuliu.com.cn
五、申报时间
本次各项评估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其中申报5A或5星级评估企业资质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
六、注意事项
请企业秉承自愿、自主申报的原则,严肃认真梳理企业的各项经营数据,自行组织申报材料,登录申报系统完成填报,严禁任何第三方咨询机构介入评估工作,代替企业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可向我会咨询。
七、联系方式
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 黄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