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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国际机场获批设立进境冰鲜水产品和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
来源:发布时间:2023-06-19阅读次数:596返回列表>>
近日,海关总署批复同意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设立进境冰鲜水产品和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大兴国际机场具备了上述进境产品指定监管场地作业资质。

这是继2022年底大兴国际机场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和进境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通过海关总署验收,开始相关业务后,在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建设中取得的又一成绩,为北京进境冰鲜水产品、进境水果供给又提供了一条便捷通道,有利于满足京津冀地区多层次消费需求,对完善大兴国际机场航空口岸功能,增强大兴国际机场航空口岸辐射周边地市的影响力,推进大兴国际机场航空货运恢复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2号)规定,指定监管场地应当在海关总署同意立项批复之日起2年内完成建设并向海关申请验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有关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地方相关应急机制、预案文件的修订工作,并指导经营企业按照设置规范完成预验收前的各项建设任务,力争下半年顺利通过最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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